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06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范振丽董事委托李天华董事参加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伯礼因公务出国,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杨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确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5号关于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和非公开发行询价要点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按规定向23家主要股东和有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并及时取得了反馈意见。
    公司及保荐机构依照坚持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及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簿记建档方式,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累计统计,确定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价格为3.90元/股,发行数量为3500万股;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必要的调查核实,综合考虑申报数量、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持有期限承诺等因素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及认购数量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01 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00万股 2730万元 0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00万股 3510万元 无锡市宝联投资有限公司 03 300万股 1170万元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4 300万股 1170万元 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5 300万股 1170万元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6 300万股 1170万元 百瑞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7 300万股 1170万元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08 200万股 780万元 甘肃宝能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09 200万股 780万元 合计 3500万股 13650万元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