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3月8日,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字[2007]45号文件(以下简称:“核准通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核准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500万股;
    2、核准通知自2007年3月7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依照核准通知内容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尽快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公司章程内容变更等事宜,并将按照发行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3日
    附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字[2007]45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