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3月7日18:58分,新浪财经栏目刊登了题为《青海明胶(000606):渤海证券借壳上市的最佳选择(江海证券蔡国澍)》的文章(以下简称:“江海文章”)。2007年3月8日,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停牌。
    为此,公司管理层就此事专项征询了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科技”)。针对该事项,公司声明如下:
    1、经公司与渤海证券联系,渤海证券电话回复明确表示:“经征询第一大股东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渤海证券管理层,不存在江海文章所分析事项的可能性。”
    2、经与泰达科技征询核实,泰达科技复函表示没有与任何第三方就江海文章所称借壳上市事宜进行沟通或联系。
    3、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将在现有产业基础上,通过募集资金投入做强做大明胶主业,实现规模效益,以进一步提升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 cninfo. com. 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