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就近期有关媒体对本公司更换第一大股东及资产置换 事宜的相关报道特作如下严正声明:
    一、有关媒体报道本公司更换第一大股东及资产置换的相关消息纯属谣传。
    二、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金牛胶业集团有限公司至今未与任何单位就股权转 让、资产置换等事宜进行过商议,更没有签署过有关这方面的协议。目前,本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本公司一贯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