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2月17 日在本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董 事2名,另有一名董事因交通原因未能到会,表决弃权。 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星晓明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17,995,120. 98元, 提取10%法定公积金2,383,625.05元,提取8%法定公益金1,906,900.04元, 加期初 未分配利润2,664,601.34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369,197.23元。鉴于2001年 公司将全面启动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后期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且公司在1999年和2000 年连续两年实施了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故决定2000年度实现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须经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预计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总体安排, 需继续扩大主营 业务规模,加快技术改造进程。因此,董事会拟定2001年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5、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公司增设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公司收回对昆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筹)投资的议案;
    鉴于有关部门已撤消了昆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筹)设立的核准,依据文件精神, 公司将收回对该公司1500万元投资。
    8、审议通过2001年继续聘请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审计单位,聘 任期一年;
    9、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