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逯益民先生就本次会议审议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事宜放弃表决权。2名董事未参加会议,放弃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逯益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及公司总经理杨公先生提名,经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逯益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张延强先生对此表示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