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拥有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禾正制 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90%的股权,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 的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公司GMP认证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家GMP认证政策对公司的要求
    为确保药品的生产质量,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决定在全国逐步推行GMP认证制度。认证推行工作将分期、分剂型逐步实施,对血液 制剂、大输液、粉针剂和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国家规定了GMP强制性认证期限, 而 对其它剂型则没有规定明确的GMP认证实施期限。
    该公司现有产品种类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肝细胞损伤拮抗剂“五酯胶囊”, 属 于胶囊剂型,而且是企业长年生产品种。该公司现有生产药品全部为胶囊剂,不在国 家强制性实施GMP认证的范围之列,也没有实施GMP认证的时限要求。因此,国家 GMP 政策不会对该公司的生产和销售产生实际影响。
    二、尚未完成认证的项目
    该公司现在拥有年产胶囊剂1亿粒生产线一条,其产品“五酯胶囊”1999年占主 营业务收入和主营利润的比例均为100%。目前,该公司已着手开展GMP 认证的前期 准备工作,预算投资1715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公司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计划在2003 年完成胶囊剂型的GMP认证工作,2005年完成生产车间的GMP认证工作。
    三、本公司将依据认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