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2年5月28日召开的 200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1年度派息方案为:以2001年末总股本82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 0.2元现金红利(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实际每 10股派发现金0 .16元人民币。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7月2日,除息日为2002年7月3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2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2年7月3日由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股东帐户。
    2.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账户。
    五、咨询机构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68001660
    传真: 010-68001816
    六、备查文件
    1.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01年度报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