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4月4日在公司八楼会 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人,参会3人,会议由监事长毛传金主持。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见附件 一),并决定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 期内,公司能够按《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运 作,较好地贯 彻了中国证监会“法制、监督、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真实、完 整、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2)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 项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持续发展措施、 依法规范运作等重大问题及时决策,决策程序合法。为了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之中;公司经理班子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所 赋予的各项职权,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依靠公司全体员工,基本完成了2001 年 度各项经营目标;公司的董事、经理尽职尽责,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向社会募集资金, 并且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延续至本 年度使用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四环时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置换。 此次 资产置换属于关联交易。监事会对该次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资产置换事宜并形成决 议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该资产置换事项有利于调整公司产业结 构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加快公司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进程,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交易 价格,符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 司董事会在本次资产置换过程中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会审议通过资产重组方案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6)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体现了市场公平的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利 益。
    7)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出具保留意见或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