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一、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 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二、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三、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四、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 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