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何平虹,作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本人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 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何平虹    2002年4月4日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邓万凰,作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本人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 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 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邓万凰    2002年4月4日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邓万凰为四环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环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4日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环药业股份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平虹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环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