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5日, 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福田”)以其 为本公司担保而被法院执行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 归还其代为清偿款项(此公告见2001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近期本公司与北汽福田就此事宜达成和解协议:1)本公司向北汽福田首期支付400 万元(已经支付);2)北汽福田撤消诉讼(已经撤诉);3)本公司将于 2002年3 月底之前,付清其余款项。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