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7年7月12日召开,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7月9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九人,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陈军先生、邓万凰女士、何平虹女士、杨国成先生、袁世明先生、姚丽萍女士、张德鸿先生、陈国强先生、邱铜先生9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