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切实做好加强公司治理专项工作,为方便投资者对公司专项治理活动进行监督、建议,公司决定设立如下专门电话和电子邮箱,以便随时听取和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专门电话:010-6800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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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司治理专项专栏进行评议。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