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4月23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九人,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八人。陈军先生、邓万凰女士、杨国成先生、袁世民先生、姚丽萍女士、张德鸿先生、陈国强先生、邱铜先生8位董事参加了会议。独立董事何平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从2007 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3号文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按照相关规定2007 年1月1日为首次执行日。为此,公司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原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作出修订。详细内容请参见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