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并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 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请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14日下午2: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6月14日期间的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9:30,结束时间为2006年6月14 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八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42人,代表股份61,69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786%。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56,9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9.00%,占公司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2.00%。
    3、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表决、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0名,代表股份4,773,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86%,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的23.144%。
    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7%,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的0.068%。
    (2)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的0%。
    (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338名,代表股份4,759,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69%,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的23.07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人、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公司流通股股份没有在本次股东会议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方案全文详见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24日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60,952,904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8.792%;反对票745,612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208%;弃权票0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0%。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56,925,00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027,904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的84.380%;反对票745,612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的15.620%;弃权票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的0%。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4000股,占现场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现场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现场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013,904股,占网络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的84.334%;反对票745,612股,占网络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的15.666%;弃权票0股,占网络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的0%。
    (4)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序号 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杨启明 750,000 同意 2 杨帆 230,000 同意 3 杨云霞 220,000 反对 4 卢国珍 111,295 同意 5 赵美华 100,000 同意 6 林海 91,888 同意 7 许达军 86,800 同意 8 李兴 83,900 同意 9 马淑英 79,000 同意 10 黄学诚 77,200 同意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洪。
    3、结论性意见:四环药业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包括网络投票程序及其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2005ZQ0010_2);
    2、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