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本公司于2006年6月14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就召开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14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2006年6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14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9:30至2006年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将在指定报纸发布两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6日、2006年6月12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6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见证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5月15日起停牌,最晚于5月25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于5月24日(含)之前公告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沟通协商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董事会未能在5月24日(含)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6月6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流通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东征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需无条件接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
    4、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四、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沟通协商安排
    1、自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协助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东,通过走访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2、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按照前条要求完成协商沟通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方案进行调整的,则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3、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10-68001660、010-68003377-8629
    联系人:李晴、田宏莉
    传真:010-68001816
    电子邮箱:shyydm@vip.163.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
    五、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 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在来信或传真中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六层
    邮政编码: 100037
    电话号码: 010-68001660、010-68003377-8629
    传真号码: 010-68001816
    联系人: 李晴、田宏莉
    3、登记时间:2006年6月12日—2006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参加现场投票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当日可进行登记。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14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360605;投票简称:四环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1.00元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价格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9:30至2006年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6月6日8:30至6月13日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它事项
    1、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5 月15 日
    附 件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