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5年9月27日召开,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9月23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九人,应到董事九人,参与表决的董事九人。陈军先生、邓万凰女士、何平虹女士、杨国成先生、杨涛先生、张德鸿先生、陈国强先生、苑学梅女士、邱铜先生9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杨涛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杨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二、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姚丽萍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陈军先生提名,决定聘任姚丽萍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主持日常经营工作。
    姚丽萍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请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9月27日
    附件一:
    姚丽萍女士简历:
    姚丽萍,女,出生于1958年10月19日,会计师,大学学历。曾任深圳市喜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生物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香港成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二: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聘任姚丽萍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姚丽萍女士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认为其具备行使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2、姚丽萍女士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我们所能了解认为,姚丽萍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签名: 邓万凰 何平虹 杨国成    200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