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分别于2004年8月3日和2004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 4-016)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04-021),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向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土地使用权事宜,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2005年3月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收购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5-001),将有关收购事宜的进展情况作了进一步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之中。
    本公司将会根据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就本次资产收购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做出披露。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