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4年8月5日至2005年4月2日,借款利率5.841%,借款方式为抵押借款。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