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4年8月6日上午召开临时会议,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张合斌先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辞呈,故没有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8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张合斌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总经理张合斌先生因工作原因和个人原因,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辞呈,董事会同意张合斌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董事长陈军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请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6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聘任总经理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陈军先生个人履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2、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我们所能了解认为, 陈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邓万凰、何平虹、杨国成    200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