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分别于2004年4月29日和2003年5月7日与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十里堡支行签订了两笔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分别为2900万元(期限2004年4月 29日至2005年4月25日)和3000万元(期限2004年5月7日至2005年4月28日),借款利率均为6.039%。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环生物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了担保。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