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通过法院裁定持有中联建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68%股权 事宜,经与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于2月13日获圆满解决。本公 司已向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完毕股权款, 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有关法 院撤回了有关异议。双方已将有关情况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特此声明。
    
四环生物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二00一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