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独立董事何平虹女士、杨国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到会,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邓万凰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陈光全先生、李三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到会,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陈军先生、张合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处置信托受益权的议案》。
    2003年6月26日,本公司与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资金信托合同》,并因此享有该合同所设信托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信托受益权。
    2003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已将享有的上述信托受益权的50%转让给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本公司尚享有《资金信托合同》所设信托项下的1500万元信托受益权。
    由于公司经营需要并经与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现拟委托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尚享有的1500万元信托收益权进行处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欧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北京欧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公司目前持有北京欧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435万元的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4.5%。
    本公司决定将持有的北京欧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435万元出资转让给北京亚派克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以截止2003年9月30日的北京欧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值和本公司转让的出资所代表的权益为依据,作价人民币44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北京欧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持湖北海特四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湖北海特四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500万元。本公司目前持有湖北海特四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825万元的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85%。
    本公司决定受让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海特四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450万元出资。受让价格以截止2003年6月30日的湖北海特四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的出资所代表的权益为依据,作价人民币667.05万元。本次受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湖北海特四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4275万元的出资,占湖北海特四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95%。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