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签定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5.841%),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环生物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此项借款提供了担保。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