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8月17日通过决议, 将本公司因收购北海中鼎股份有限 公司的36.43%股权形成的对深圳市金北圣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款2062万元以历史 成本价转让给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湖北大信会 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转让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详细内容见 2000年8 月23日中国证券报本公司董事会公告)。现把目前与本次转让有关的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资产转让合同》,为了保证转让债权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本公司于 2000年10月对债权进行了清理。按北海中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1998年 11月本公司收购北海中鼎股份有限公司36.43%的股权的所对应的净资产值为2062 万元,本公司实际支付给深圳市金北圣投资有限公司的款项为2000万元,余额62万 元未支付,本公司挂列为其他应付款。2000年8月17日,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将收购 北海中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款转作对深圳市金北圣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款的决议, 现根据实际出资情况调整对深圳市金北圣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款为2000万元。因此 本公司转让给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款应为2000万元,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对此予以认可。10月20日,根据《资产转让合同》第三条价款支付中的规定,本 公司与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中联净 水实业有限公司43.6%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作为受让本公司债权的对价。 经武 汉竞江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截止2000年6月30日, 中联净水实业有限公司 资产4811.23万元,负债216.63万元,净资产为4594.60万元, 中联净水实业有 限公司43.6%的股权价值为2003.24万元。差价部分由本公司在本年度12 月底之 前支付给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备查文件
    (1)关于本公司受让中联净水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合同书;
    (2)武汉竞江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武竞评报字(2000)192号资产评估报告 书
    
特此公告中联建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