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8月14日接到通知,因潮州市旅游总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偿债的对价,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其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0,600,000股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的欠款。本次股权拍卖成功后,公司股东将有所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