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就本公司受让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ST金马”)股份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1年8月2日与深圳市东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瑞丰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分别受让以上两家股东各自持有的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65万股和455万股法人股,每股价格3.46元, 协议 金额6297.2万元。此次受让后,本公司共持有ST金马法人股1820万股,占ST金马总股 本的18.11%,为ST金马第一大股东。
    二、本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注册资本为10.1亿元, 注册地址为济南市经三路 14号,法定代表人为赵文安。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水利电力工会山东省电力委员会、 山东鲁能控股集团公司等法人,关联法人主要包括山东鲁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山 东鲁能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能商贸有限公司等。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热力的 生产及销售、电力设备及器材的生产与供应、电力技术咨询、电力开发、工程设计 及施工的转包等。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迅速,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较好。 截止200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0.88亿元,销售收入21.6亿元,利润3.94亿元, 所有者权益13.25亿元。
    三、本公司受让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公司与本次股权出让方不存在产权关联关系。
    五、本公司不存在受托行使ST金马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六、截止本公告刊登之日以及在此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本公司的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和买卖ST金马流通股的行为。
    七、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八、本公司受让股权后,将与ST金马的现有股东沟通与协商,尽快完成ST金马的 资产债务剥离,以对其实施一系列的资产重组计划。目前,我公司在计算机系统集成、 软件开发及服务,电力系统自动化及光设备研发、生产、 销售等方面有一系列的新 产品、新项目,一旦债务剥离完成,我公司承诺愿提供上述优质资产, 与各股东协商 后可注入ST金马,使ST金马的主营业务转向高新技术产业,给ST金马公司带来新的经 济增长点,拓宽公司的发展空间。
    特此公告!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