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公司撤回对股东的诉讼的重大事项公告如 下:
    2001年1月16日,公司作为原告起诉被告潮州市旅游总公司、被告中国银行广州 信托咨询公司、被告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被告广东发展银行潮州分行, 诉讼请求 详见2001年1月19日董事会公告。公司已于2001年3月18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出撤诉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20日以(2001)粤法经一初字第2 号民 事裁定书做出终审裁定,准许公司撤回起诉。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