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规定》,现将深圳市东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 本公司法人股1365万股)及其关联公司深圳市金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 公司法人股455万股)、深圳市新风顺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73万股) 合共关联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093万股(占总股本的20.83%)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根据深圳证券登记公司2月6日提供的股东名册,截止2001年2月5 日前十名 股东已发生变化,现有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1)深圳市东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650,000 13.58
(2)潮州市旅游总公司 10,600,000 10.55
(3)广东发展银行潮州分行 4,550,000 4.53
(4)中国银行广州信托咨询公司 4,550,000 4.53
(5)深圳市金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550,000 4.53
(6)深圳市华建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640,000 3.63
(7)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3,364,900 3.35
(8)中国华能财务公司 2,730,000 2.72
(9)深圳市新风顺贸易有限公司 2,730,000 2.72
(10)潮州市开发区伟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820,000 1.81
    2、从深圳市东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工商注册资料获悉, 深圳市金瑞丰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风顺贸易有限公司是该公司的关联公司, 皆系该公司 的股东。其中金瑞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深圳市东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的44%;新风顺贸易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深圳市东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的5%。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无变动。
    4、潮州市旅游总公司、广东发展银行潮州分行、 中国银行广州信托咨询公司 等三家单位因涉嫌发起成立本股份公司时虚假出资或连带责任而被本公司提起诉讼, 广东省高院现已查封其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970万股。详见2001年1月13日和1月19日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