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8月24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贵友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78,82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0,750,000股的52.2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郭继洲副董事长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原内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50 万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75 万元”。《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增加以下内容:“2004年6月14日,公司以总股本100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同时以总股本1005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送派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5075万股。” (赞成78,82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孙延生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律师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备查文件有:
    1、载有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决议。
    2、载有董事签名、记录员签名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