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7月3日,公司对关于所持山东英大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情况进行了公告。由于时间仓促,公告情况有所遗漏,现补充公告如下。
    2002年3月28日,北京二中院冻结了公司所持山东英大科技有限公司62%的股权及其收益。在冻结期间,公司不能直接处置该等股权及其收益,包括转让、变更、质押、抵押等处置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