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4月24 日在 潮州宾馆接待厅举行。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公司’96经营业绩和’97经营计划的报告》;
    2.通过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
    3.通过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99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9,17 9,741.52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17,974.15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458,987. 08元,1996年公司可分配利润24,80 2,780.20元,加上1995年滚存利润2,461,024 .91元,共27,263,805.20元。会议决定对公司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此项预案需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通过1997年公司申请配股预案:按公司去年8月底总股本5100 万股为基数, 1997年度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股, 配股价暂定为配股申请获得批准之日前 30天的平均股价的50-70%。此项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报批手续和组织实施。
    5.会议决定于1997年6月13日上午9:00在潮州市潮州宾馆一楼接待厅召开199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