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4月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九名,参与表决董事九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耒阳市遥田水电站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