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于1996年10月18日在广东省 韶关市文化街大哥大楼11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5人,代表的股份数为7028万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0.28%。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木清先生主持,列席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广东证券律师事务所和广东省韶关市公 证处的代表。
    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利用滚存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送红股方案(预案)" 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等进行了讨论、审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 下决议:
    1 、 根据出席会议的部分股东提议, 考虑到本公司现有资本公积金数额已达 452427450.59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52.4%。因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不用滚 存未分配利润进行送股, 而利用现有资本公积金,按现有股份总额10000万股向全 体股东以10:6的比例转增股份。转增股本合计为6000万股,其中,公众股东转增部 分为1500万股,国有股、法人股及内部职工股股东转增部分为4500万股,转增股本 后资本公积金剩余392427450.59元。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适当时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并根据方 案的实施时间适当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