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下称“本公司”) 受让韶关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十二家单位所持有的广东韶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韶能股份)部分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公司已于2002年4月19日与韶关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十二家单位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本公司有偿受让十二家单位持有的韶能股份2, 050万股法人股,转让价格为每股1.5元,转让总金额3,075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后, 本公司持有韶能股份2,050万股,占韶能股份总股本的5.25%, 为韶能股份的第二 大股东。
    2、本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29日,为国有独资公司, 股东为耒阳市财政局, 注册资本:8,200万元,注册地址:耒阳市蔡子池巷39号, 法定代表人:屈少容,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产权的投资、经营、控股,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 总额119,006,673元,净资产90,976,454元,利润总额151,454元。
    3、本公司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本公司无关联法人。
    5、本公司与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方无产权关联关系。
    6、本公司在本次受让“韶能股份”过程中, 不存在受托行使“韶能股份”其 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7、截止公告前6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持有或买卖 韶能股份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0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