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目的:拟为湖南省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转让耒阳市电力发展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这一经济行为作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范围: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01年5月31日。
    评估原则: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贡献原则、 替代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评估结论:拟转让耒阳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4816.46万元;负债为人民币19789.0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027.44万元。
    报告提出日期:2001年8月18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 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湖南·长沙 法定代表人 陈永宏    注册资产评估师 文武兴
    注册资产评估师 丁景东
    200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