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000601 证券简称:G韶能 项目:公司公告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01-09-13 打印

    致: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 年修 订)》(下称“《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 )接受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韶能股份”)的委托, 指派王学琛律师出 席韶能股份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7条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韶能股份第三届董事会于2001年7月28 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广东韶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登记 事项等相关事项。

    韶能股份第三届董事会于2001年8月21 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广东韶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在法定期限内说明本次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并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及相应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间,本次股 东大会的其它事项不变。

    本次股东大会于2001年9月12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就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范意见》和韶能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的情况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韶能股份股东名册、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及报到名册,本所律师查实: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共计89人,均为2001年8月1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韶能股份股东, 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186,852,058股,占韶能股份总股本的47.86%。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还有韶能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韶能股份《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 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按照韶能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点票、计票, 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它议案,均未获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所有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韶能股份《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韶能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王学琛

    2001年9月12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