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7月11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应到董事11名,董事徐兵、陈来泉、肖南贵、徐同彪、肖龙云、崔文晓、燕如生,独立董事顾世群、杨志成、竹怀军、黄寿松出席本次董事会,监事会主席张能龙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兵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6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6亿元额度的短期融资券。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实际发行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与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法律文件等。
    上述议案须提交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需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于2007年7月27日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申请发行6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