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7年6月30日。
    (二)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徐兵先生。
    (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262,503,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提案二: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提案三: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提案四: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83,851,089.25元,提取净利润的 10%即8,385,108.93元为法定盈余公积,提取净利润的10%即8,385,108.93元为任意盈余公积,尚余67,080,871.3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366,751,369.14元,扣除分配的2005年度现金红利63,673,691.80元、红股63,673,691.00元,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6,484,857.73元。以总股本841,410,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需支付现金红利12,621,159.14元、股票红利84,141,0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09,722,638.59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五)提案五:2006年度支付给审计单位报酬的议案。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提案六:关于新增董事、更换董事的议案。
    1、新增徐同彪同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由于工作变动,王新必同志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补选肖龙云同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七)提案七:关于新增顾世群同志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八)提案八:关于新增李正光同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九)提案九: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提案十: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一)提案十一: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结果:赞成262,503,4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胡轶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