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控股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翠江水力发电厂有限公司(下称翠江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韶关分行申请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15年的贷款,用于偿还现有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同意为此提供信用担保。
    截止公告发布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额累计为人民币61,372万元(含上述担保),占2006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的25.16%,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翠江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公司占有82%的股权,注册地址:郴州市苏仙区五里牌乡,法定代表人:陈田洲,经营范围:水电开发;室内外装潢、服务。截止2006年9月30日,翠江公司资产总额15,284.81万元,负债总额9,305.75万元,所有者权益5979.06万元,资产负债率60.88%。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以信用保证方式为翠江公司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翠江公司所拥有的翠江水电站水资源较好、经营稳定。翠江公司负债结构较为合理,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1,372万元(含此笔担保),占2006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的25.16%,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翠江公司财务报表。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