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继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长安水电站首台和第二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后(见8月6日、10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公司公告),第三台0.44万千瓦机组经调试,已开始正式投入商业运行。至此,长安水电站三台机组已全部投入运行。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