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2002年度)于2003年6月28日上午9:00在广东省韶关市惠民南路14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数为153,084,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3,084,7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1,116,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6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
    3、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50,964,7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19,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
    4、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49,755,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不同意3,178,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弃权151,4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经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11,928.50万元,提取净利润的10%共1,192.85万元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净利润的5%共596.42万元为法定公益金,提取净利润的10%共1,192.85万元为任意盈余公积金,尚余8,946.38万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5,652.47万元,200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598.85万元。以公司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390,380,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需支付现金红利3,903.81万元,尚余未分配利润20,695.04万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公司200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2002年度支付给审计单位报酬的议案
    同意150,252,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不同意86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弃权1,96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53,084,7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报酬的议案
    同意152,086,8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997,9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韶能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2002年度)决议;
    2、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