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17日
    2、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01号石家庄国际大厦酒店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罗威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3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74250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0%;
    2、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没有需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的事项。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赞成7425022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瑞辰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