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3月30日
    2、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01号石家庄国际大厦酒店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单群英先生受董事长王永忠先生委托主持本次大会。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2月28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88,790,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6%。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100,0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的0.2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没有需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的事项。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88,790,79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00,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2、《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88,790,79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00,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88,790,79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00,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4、《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赞成88,790,79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00,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153,733,4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送红股1.5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5股。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赞成88,790,797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00,0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决定继续聘用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聘期为2005年一年,年度报酬为人民币30万元;同时授权董事会与该公司签订《约定书》。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英彬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