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担保人)于2002年9月25日与石家庄商业银行平安支行(贷款人)和石家庄世贸广场有限公司(借款人)签定借款担保合同。
    石家庄世贸广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份,该公司注册地址:石家庄中山东路303号,法定代表人:王铁柱;经营范围:酒店业。该公司截至2002年8月31日资产总额650957392.97元、负债总额531075340.6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51050000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344050000元)、净资产119882052.32元、1-8月份净利润-27714.60元,2002年9月16日开始试营业,信用等级“3B级”。
    根据本借款担保合同规定,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自2002年9月25日起至2003年7月25日止,担保期限自自2002年9月25日起至保证借款合同“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本公司原为该公司提供担保1275万元,于2002年5月26日到期,该事项本公司在历次定期报告及2002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并提出与其协商具体还款事宜,后经协商该公司归还贷款275万元,其余1000万元贷款因世贸皇冠酒店临近开业未能归还。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本次担保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被担保方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现该公司所属世贸皇冠酒店已建成开业,公司判断该项贷款担保风险不大。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量为9996万元,除上述1000万元担保外,其余8996万元贷款担保均为根据互保协议对石家庄市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担保。
    备查文件:
    (1)2002年贷字第6320020121号保证借款合同
    (2)石家庄世贸广场有限公司2002年8月31日《资产负债表》
    (3)石家庄世贸广场有限公司2002年1-8月《利润表》
    
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