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7月26日在国际大厦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6名,代表股份84439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3%。
    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董事有:王廷良先生、高檩先生、罗威先生、耿君彩女士。公司监事有:李根领先生。
    董事王廷良先生受董事长单群英先生的委托主持本次大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3784437股,占公司总股本28.48%)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关联方,按照有关规定,该股东回避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并不将该股东所持股份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会议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决议:
    1、《关于转让石家庄世贸广场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
    赞成1180180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9.03%;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852992股,占公司总股本18.77%)弃权,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0.97%。未获得通过。
    2、《关于转让石家庄物华大厦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
    赞成1180180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9.03%;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852992股,占公司总股本18.77%)弃权,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0.97%。未获得通过。
    3、《将世贸广场占用的公司资金转为委托银行贷款的提案》;
    赞成40654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赵英彬先生为本次会议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