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证监会石家庄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下发的《关于石家庄国际大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下称“整改通知”)的要求,公司于2000年11 月29日召开了临时董事会, 对“整改通知”中所列公司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 专题研究,结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规范意 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完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以特派办“整改通知”所列问题为重点,从完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规范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运作规范》补充完善《董事 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完善公司“三 会”和经营层职责的规定、明确资产处置和对外担保权限及授权事项。监事会按照 上述文件要求,对照“整改通知”中所列检查公司财务、监管董事、 经理方面的制 度等不完善的地方,进一步补充、完善或做出实施细则,需要提交董事会通过的, 提 交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需要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提交公司2000 年度股 东大会通过。通过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有章可依,规范运作。
    二、区分具体问题,分别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对“整改通知”中所列主要问题,区分问题性质,认真研究发生问题的根源, 制 定具体解决、防范措施和完成时间表,已经发生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 有关具体规范,确保今后不再发生;对现在仍然存在的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措施, 在 今年年底前予以解决。
    三、提高公司高管人员规范运作的理念
    通过本次整改,高管人员不仅要注重具体问题的解决,同时要认真学习、研究国 家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 切实认识公司高管人员与公司股东的经济法 律关系,切实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有关职权划分,谨慎行使自己的权力, 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承担应负的责任,从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合法 权益,避免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维护公司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