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9月21 日举行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解决味全国大历史遗留问题的提案》,该提案称,“2001年初味全国大曾 向本公司做出承诺,从2001年开始,分三年还清所欠本公司的全部债务。公司经理 层在研究了有关实际情况之后,认为除督促味全国大严格执行其还款承诺外,还应 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加快解决味全国大欠款等历史遗留问题:
    “一、一次性收回欠款,总经理在权限范围内可以给予一定豁免。
    “二、将公司在味全国大的权益(包括股权、债权)全部转让,股权转让价格不 低于所对应的净资产值,债权转让可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给予适当折扣。
    “三、选择适当的目标企业,以资产置换、重组的方式解决。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采取上述方案中的一项或几项,以加快解决味全 国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减少公司的财务风险”。
    决议责成公司总经理,“敦促味全国大严格执行其还款承诺,同时要采取多种 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加快解决味全国大欠款等历史遗贸问题。”该事项已于2001 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2001年10月26日,公司总经理王廷良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河 北味全国大食品有限公司签署了还款《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味全国大在10天内 一次性清偿欠款,本公司给予其5%的豁免,即将原欠款总额14886355.21元,减少 为14142037.45元。2001年10月3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核减后的欠款14142037.45元 全部收回到帐。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该 项应收款已计提坏帐准备金744317.76元, 其豁免部分将于本年度期末在该项坏帐 准备金中予以核销。
    特此公告。
    
石家庄国际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