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四次会议于2003年4月10日在双星集团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耀东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项:
    一、《监事会二00二年度工作报告》;
    二、同意《董事会二00二年度工作报告》;
    三、同意《公司二00二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同意《公司二00二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五、同意《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及效益情况的说明》;
    六、同意《董事会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合法,各行其职,严格依法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经过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的比例逐年减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地方,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四月十日